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2025年高中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5-12-11 21:38:37 发布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 浏览量:109
根据《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我省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琼教发〔2025〕22号)等,解读我校2025年高中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有关问题。
一、招生计划、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
二、统招对象
以下两类考生符合我校统招条件。
第一类:在万宁市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2年的考生。
第二类: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E类及以上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具有万宁市户籍并在万宁市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1年。
三、录取要求
我校提前批和第一批(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只录取各考试科目等级均达到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且达到相应批次录取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填报注意事项
1.单列计划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招生对象为学籍和就读年限不满足我校统招要求的考生,如:外回考生(万宁户籍但外省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八九年级由外市县或外省转入万宁市的转学生以及户籍在万宁市但在省内其他市县就读的考生。此类考生在第一批(统招)中填报我校。
2.市教育局将制定“指标到校”计划分配具体方案,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面向万宁市所有初中学校。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剩余的指标将予以收回,用于按普通高中招录原则,统一招录万宁市范围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回收指标用于录取万宁市内符合条件的高分考生,优先录取指标到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分数较高的学生,通过反复预投档,避免高分考生因为一次性投档可能会被第二志愿的学校录取而错过第一志愿学校的回收指标。)
3.如以上信息与海南省或万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相悖,则以海南省或万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为准。